(1)凡与布氏菌病传染源有密切接触者,每年应免疫一次。布氏菌素反应阳性者可不予接种。
(2)用前仔细检查,安瓶绝对不可有裂纹。
(3)菌苗按所载人份量加入灭菌生理盐水溶解。每支安瓶10人份,加入0.5ml,溶后之菌苗,应在3小时内用完。
(4)于上臂外侧上部皮上划痕接种。在接种处用酒精消毒,待干后,滴上苗苗(每人份0.05ml),再用消毒针划痕。10岁以下儿童及复种者菌苗滴于一处划一个“井”字,10岁以上初种者苗苗滴于二处划二个“井”字,间隔2~3cm,划痕长度为1~1.5cm,应以划破表皮微见血迹为宜。划痕处用针涂压10余次,使菌液充分进入痕内。接种后局部应裸露至少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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