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不可咀嚼或压碎,只能沿划痕处掰开。起始剂量为0.4g,一天一次,可根据疗效,血液浓度及病人对药物耐受情况调整剂,可以每隔3天增加0.2g,最大剂量每次不超过0.9g,分二次服用。
用药过量
如果无惊厥发作,应予吐根糖浆催吐,身体活动和饮水240 - 360 mL,可增强吐根的作用,如果15分钟内不发生呕吐,则应重复给药。必须注意防止异物吸入,特别是婴幼儿。如果催吐失败或存在禁忌症,则应进行洗胃。但对于服药时间超过1 hr的患者,洗胃的效果不佳。
服用缓释制剂者,服用泻药尤为重要,亦可重复使用活性炭。如果发生惊厥,则应保持呼吸道通畅并给氧,静脉注射地西泮100 - 300 µg/kg体重,最大剂量10 mg。如果惊厥未能控制,则应考虑使用全身麻醉药。应监测生命指征,维持血压和补给足够液体。对于惊厥后发生昏迷的患者,应保持呼吸道通畅和给氧。按照以上推荐的方法减少药物吸收,但以插管和洗胃代替催吐。
通过大口径胃管给予泻药和活性炭。给予充分的支持疗法和足量的液体,直至药物被代谢掉。如果反复口服活性炭后茶碱血清浓度仍保持不变或升高,那么应进行活性炭血液灌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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