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名称: |
|
|
药物别名: |
苯福林,苯肾上腺素,新福林 Neo-synephrine |
|
英文名称: |
Phenylephrine Hydrochloride |
|
药物说明: |
注射液为无色的澄明液体.:1ml:10mg;滴眼剂:2%;滴鼻剂:0.25%、0.5%。
|
|
主要成分: |
|
性状特征: |
|
功能主治: |
防治脊椎麻醉、全身麻醉、应用氯丙嗪等原因引起的低血压,也用于室上性心动过速和散瞳检查等。 |
|
用法用量: |
皮下或肌内注射,成人2mg~5mg/次,小儿0.1mg/kg,1~2h后可重复1次。静脉滴注,5mg~20mg/次,滴速不超过180μg/min,根据临床反应调整。静脉注射,100μg~500μg/次,以0.1%浓度缓慢注射。滴眼,1滴~2滴/次。滴鼻,每侧鼻孔2滴~3滴/次,4次/日。极量,皮下或肌内注射10mg/次,静脉滴注180μg/min。
[药物过量]出现血压过度上升,反射性心动过缓可用阿托品纠正,其他逾量表现可用α受体阻滞剂如酚妥拉明治疗。
合用普萘洛尔和氢氯噻嗪有致死的报告。在阿托品化病人,用本药滴眼可导致升压和心动过速。
(1)先用α受体阻滞药如酚妥拉明、酚苄明、妥拉唑林、吩噻嗪类等后再给药时,可减弱本品的升压作用。
(2)与全麻药(尤其环丙烷或卤代碳氢化合物)同用,易引起室性心律失常;也不宜将本品加入局麻药液中用于指趾末端,以避免末梢血管极度收缩,引起组织坏死溃疡。
(3)与降压药同用,可使降压作用减弱。
(4)与胍乙啶同用,可降低胍乙啶的作用,并使本品的升压作用增效。
(5)与催产药同用,可引起严重的高血压。
(6)与单胺氧化酶(MAO)抑制剂同用,可使本品的升压作用增强,在使用MAO抑制剂后14天内禁用本品。
(7)与拟交感神经药同用,可使这类药潜在的不良反应容易显现。
(8)与甲状腺激素同用,使二者的作用均加强。
(9)同用三环类抗抑郁药本品升压作用增强。
(10)与硝酸盐类同用,可使本品的升压作用与硝酸盐类的抗心绞痛作用均减弱。
|
|
不良反应: |
|
注意事项: |
可引起高血压伴头痛、呕吐、心悸、头脑发胀、皮肤麻刺感和寒冷感觉,幻觉、妄想、躁狂等精神症状也可发生。可能引起用药部位刺激和不适,静注外漏可引起局部组织坏死。滴鼻、滴眼吸收后也会发生全身反应。
妊娠C类,妊娠后期禁用。甲亢、高血压、主动脉瘤、动脉硬化、心动过速或心动过缓、心肌病等患者禁用,老年患者、糖尿病患者慎用。滴眼剂禁用于狭角型青光眼,婴儿也不宜应用。接受胍乙啶和类似肾上腺素能神经阻断药的患者,对本品的升压及扩瞳作用特别敏感。本品能逆转利舍平和甲基多巴的降压效应。
1.交叉过敏反应:对其他拟交感胺如苯丙胺、麻黄碱、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奥西那林、间羟异丙肾上腺素过敏者,可能对本品也异常敏感。
2.下列情况慎用:严重动脉粥样硬化、心动过缓、高血压、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糖尿病、心肌病、心脏传导阻滞、室性心动过速、周围或肠系膜动脉血栓形成等患者。
3.治疗期间除应经常测量血压外,须根据不同情况作其他必要的检查和监测。
4.防止药液漏出血管,出现缺血性坏死。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试验发现有胎儿毒性,妊娠晚期或分娩期间使用,可使子宫的收缩增强,血流量减少,引起胎儿缺氧和心动过缓。故孕妇在非必要时应避免使用。
[儿童用药]本品在小儿中应用尚缺乏研究。
[老年患者用药]老年人慎用,以免引起严重的心动过缓或(和)心排血量降低,应适当减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