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成人,0.5mg~2mg/次,2次/日。视疗逐渐增加剂量至4mg~6mg/日,不宜超过10mg/日。详细见下。
由使用其它抗精神病药改用本药者 如果从医学上考虑合适,开始使用本药时,应渐停用原先使用的抗精神病药。若病人原来使用的是长效抗精神病药,则可用本药的治疗来替代下一疗程的用药。已用的抗-帕金森氏综合征的药是否需要继续则应定期地进行重新评定。
本药可每日一次或两次口服给药,对大多数病人,应从低剂量(0.5-1 mg)开始,缓慢加量。每周一次调整剂量。每次增减药量为1-2 mg/日。本药最佳剂量为4-6 mg/日。现已证明,每日一次给药8 mg是安全的。剂量增加并不一定有更好的疗效,反而会引起较多的锥体外系反应。
老年人 建议起始剂量为每日二次,每次0.5 mg,根据个体需要,剂量逐渐加大到每日二次,每次1-2 mg。在获得更多的经验前,老年人应慎用本药。肾病和肝病患者 建议起始剂量为每日二次,每次0.5 mg。根据个体需要,剂量可逐渐加大到每日二次,每次1-2 mg。在获得更多的经验前,肾病和肝病患者应慎用本药。
用药过量症状 一般来说,所报道的过量时的症状和体征均为其药理作用的延伸所致,包括嗜睡和镇静、心动过速和低血压,以及锥体外系症状。曾有一例同时患有低钾症的患者服用了360 mg的本药,结果出现了QT延长。
治疗 急性过量时,应使用多种措施进行解救。建立并维持气道通畅,确保足够的氧气和良好的换气 ;洗胃(若患者意识丧失应插管进行)后应再服用活性炭和轻泻剂,并应立即进行心血管监测,其中包括连续的心电图监测,以发现可能出现的心律失常。
本药无特异的拮抗剂,因此,应采用正确的支持疗法。对低血压及循环衰竭可采用静脉输液,或给予拟交感神经药等适当措施加以纠正。出现严重的锥体外系症状时,则应给予抗胆碱药,在病人恢复前应持续进行密切的医疗监测及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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