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品为酯类局麻药,与普鲁卡因可能有交叉过敏反应,故对普鲁卡因或具有对氨基苯甲酸结构的药物过敏者慎用。
2.与其它局麻药合用时,本品应减量。
3.大剂量可致心脏传导系统和中枢神经系统出现抑制。
4.本品可与肾上腺素合用,一般浓度为1:200000,即20ml药液中加0.1%肾上腺素0.1ml。其作用使血管收缩、血流量减少、药物吸收减慢、作用持续时间延长等。但这种合用不适用于心脏病、高血压、甲亢、外周血管病等患者。
5.药液不得注入血管内,注射时需反复抽吸,不可有回血。
6.注射部位不能遇碘,以防引起本品沉淀。
7.对年老体弱、营养不良、饥饿状态易出现毒性反应,应减量。
8.肝功能不全、血浆胆碱脂酶活动减弱时应减量。
9.皮肤或黏膜表面损伤、感染严重的部位需慎用。
10.椎管内麻醉时尤其须调节阻滞平面,并随时观察血压和脉搏的变化。
11.神经传导阻滞、硬膜外阻滞以及蛛网膜下腔阻滞,由于使用不当致死已屡见。为了防止中毒、死亡,在用药期间即使表面黏膜麻醉也应监测:呼吸与循环系统的功能状态,包括心血管情况、中枢神经活动、兴奋或抑制、胎儿心率。同时对呼吸和循环等方面的意外,应做到有预见,觉察及时,防治和抢救得法,时间上没有延误。
12.本品的毒性与给药途径、给药速度、药液浓度、注射部位、是否加入肾上腺素等有关,必须严格操作和管理,控制单位时间内的用量,按本说明书的介绍给药。
13.给予最大用量后应休息3小时以上方准行动。
14.注射器械不可用碱性物质如肥皂、煤酚皂溶液等洗涤消毒。
15.禁用于浸润局麻、静脉注射和静脉滴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