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B类。过敏者禁用。不宜作鞘内注射。破伤风和白喉患者,可采用本品杀灭病原菌,阻止产生毒素,但不能代替抗毒素治疗。青霉素钾盐不可静脉推注。青霉素效价单位以结晶青霉素钠为标准,每1单位(U)相当于0.6 mg。详细见下:
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史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1.应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青霉素皮肤试验,皮试液为每1ml含500单位青霉素,皮内注射0.05~0.1ml,经20分钟后,观察皮试结果,呈阳性反应者禁用。必须使用者脱敏后应用,应随时作好过敏反应的急救准备。
2.对一种青霉素过敏者可能对其他青霉素类药物、青霉胺过敏,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患者应慎用本品。
3.青霉素水溶液在室温不稳定,20单位/ml青霉素溶液30℃放置24小时效价下降56%,青霉烯酸含量增加200倍,因此应用本品须新鲜配制。
4.大剂量使用本品时应定期检测电解质;
5.对诊断的干扰:
(1)应用青霉素期间,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可能出现假阳性,而用葡萄糖酶法则不受影响。
(2)静脉滴注本品可出现血钠测定值增高。
(3)本品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动物生殖试验未发现本品引起胎儿损害。但尚未在孕妇进行严格对照试验以除外这类药物对胎儿的不良影响,所以孕妇应仅在确有必要时使用本品。少量本品从乳汁中分泌,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宜暂停哺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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