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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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别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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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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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说明: |
注射剂: 按红霉素计(1)0.25g(25万单位),(2)0.3g(30万单位)。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或粉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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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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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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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 |
1.本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的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病等。
2.军团菌病。
3.肺炎支原体肺炎。
4.肺炎衣原体肺炎。
5.其他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
6.沙眼衣原体结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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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成人一次0.5~1.0g,一日2~3次。治疗军团菌病剂量需增加至一日3~4g,分4次滴注。小儿每日按体重20~30mg/kg,分2~3次滴注。
乳糖酸红霉素滴注液的配制,先加灭菌注射用水10ml至0.5g乳糖酸红霉素粉针瓶中或加20ml至1g乳糖酸红霉素粉针瓶中,用力震摇至溶解。然后加入生理盐水或其它电解质溶液中稀释,缓慢静脉滴注,注意红霉素浓度在1%~5%以内。
溶解后也可加入含葡萄糖的溶液稀释,但因葡萄糖溶液偏酸性,必须每100ml溶液中加入4%碳酸氢钠1ml。
[药物过量]应及时停药,给予对症和支持治疗。血或腹膜透析后极少被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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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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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对红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
3.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肝病患者和严重肾功能损害者红霉素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4.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过敏或不能耐受。
5.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均可能增高。
6.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可通过胎盘而进入胎儿循环,浓度一般不高,文献中也无对胎儿影响方面的报道,但孕妇应用时仍宜权衡利弊。
2.本品有相当量进入母乳中,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哺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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