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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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别名: |
头孢菌素V,先锋霉素V、先锋5号、头孢唑林钠 Cefamez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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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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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说明: |
粉针剂:0.25g,0.5g。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粉末或结晶性粉末;无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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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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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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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 |
头孢唑啉为第一代头孢菌素,抗菌谱广。除肠球菌属、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属外,本品对其他革兰阳性球菌均有良好抗菌活性,肺炎链球菌和溶血性链球菌对本品高度敏感。白喉杆菌、炭疽杆菌、李斯特菌和梭状芽胞杆菌对本品也甚敏感。
本品对部分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和肺炎克雷伯菌具有良好抗菌活性,但对金葡菌的抗菌作用较差。伤寒杆菌、志贺菌属和奈瑟菌属对本品敏感,其他肠杆菌科细菌、不动杆菌和铜绿假单胞菌耐药。
产酶淋球菌对本品耐药;流感嗜血杆菌仅中度敏感。革兰阳性厌氧菌和某些革兰阴性厌氧菌对本品多敏感。脆弱拟杆菌耐药。
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胆囊炎、心内膜炎、菌血症、皮肤及软组织感染等的治疗。但对脑膜炎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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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注或静注:成人0.5g/次,2~4次/日;儿童每日20mg~100mg/kg,2~4次/日。详细见下:
成人常用剂量:静脉缓慢推注、静脉滴注或肌内注射,一次0.5~1g,一日2~4次,严重感染可增加至一日6g,分2~4次静脉给予。
儿童常用剂量:一日50~100mg/kg,分2~3次静脉缓慢推注,静脉滴注或肌内注射。肾功能减退者的肌酐清除率大于50ml/分时,仍可按正常剂量给药。肌酐清除率为20~50ml/分时,每8小时0.5g;肌酐清除率为11~34ml/分时,每12小时0.25g;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时,每18~24小时0.25g。
所有不同程度肾功能减退者的首次剂量为0.5g。小儿肾功能减退者应用头孢唑林时,先给予12.5mg/kg,继以维持量,肌酐清除率在70ml/分以上时,仍可按正常剂量给予;肌酐清除率为40~70ml/分时,每12小时按体重12.5~30mg/kg;肌酐清除率为20~40ml/分时,每12小时按体重3.1~12.5mg/kg;肌酐清除率为5~20ml/分时,每24小时按体重2.5~10mg/kg。
本品用于预防外科手术后感染时,一般为术前0.5~1小时肌注或静脉给药1g,手术时间超过6小时者术中加用0.5~1g,术后每6~8小时0.5~1g,至手术后24小时止。
[药物过量]本品无特效拮抗药,药物过量时主要给予对症治疗和大量饮水及补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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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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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妊娠B类。专供肌注用的粉针剂内含利多卡因,不可静注。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 刻反应史者禁用本品。
1.对青霉素过敏或过敏体质者慎用。
2.约1%的用药患者可出现直接和间接Coombs试验阳性及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乳汁中含量低,但哺乳期妇女用药时仍宜暂停哺乳。
[老年患者用药]本品在老年人中T1/2较年轻人明显延长,应按肾功能适当减量或延长给药间期。
[儿童用药]早产儿及1个月以下的新生儿不推荐应用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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