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一家三口逛街,在广场边上看见一个乡下人在卖小鸡崽,约摸二三十只小鸡崽装在一个竹编的大篮子里,被染成红、绿、蓝等各种颜色,叽喳喳地挤在一起,煞是可爱。
我问那人:“小鸡崽怎么都涂了颜色?”他说:“这本来就是卖给城里孩子们养着玩的,涂上颜色好看。”儿子一听到鸡崽是“玩具”,马上高兴起来,请求我:“爸爸,给我买几只玩玩吧。”
还没等我开口,妻子已蹲下开始挑捡鸡崽了:“这小玩意儿,比变形金刚有灵性多了,多买几只给孩子玩玩吧。”儿子一听更欢了,也蹲下和妈妈一起挑鸡崽。
我拉起他们说:“我们不买,走吧。”儿子十分失望,闹着不愿离开。看着儿子这个样子,妻子心里别扭:“不就是买几只小鸡玩吗,何必非要和孩子过不去呢?”
我反问妻子:“你真觉得不过是买几只鸡崽当玩具而已吗?”
妻子说:“是啊。”
我说:“那不是仅供玩乐的鸡崽,而是几条鲜活的小生命啊。难道让孩子‘玩命’也是应该鼓励的吗?”
妻子愣住了:“玩……命?”
“不错,你想想,小鸡崽是有血有肉的生命,我们把它买回家里,任儿子把玩,可能几天后就会被玩死了。且不说这样做不尊重小鸡崽的生命,对儿子的教育也是有弊无利。儿子会误以为,生命不须珍惜,小动物不须保护,善良和爱心也不须存在……我们怎能让他拿生命开玩笑呢?”
妻子还是觉得我有些小题大作:“不过是几只小鸡崽,你这罪名也扣得太重了吧?”
我叹了口气,继续说服妻子:“我给你举个实例吧,我们学校有个学生与人打架,结果用刀将对方刺成重伤的事你听说过吗?”
妻子说:“听说过,这与鸡崽有什么关系?”
我说:“那孩子父母专门出售饲养的幼犬,所以家里常有许多幼犬供孩子玩。孩子年幼不懂事,常把幼犬当成‘无生命’的玩具,每天反复虐玩,一条条生命便在他的‘摔、踏、踢’中消失了。所以,那孩子在幼年时就对生命意识感到模糊,长大后与人打架也常常下手狠毒。在接受公安人员审问时,那孩子居然说‘刺死对方就如同弄死一只小狗,没什么大不了’。听着这样的供词,孩子的母亲当场号啕大哭,后悔地说‘小时候不该任由他玩死那些幼犬呀。’你看,这就是‘玩命’的教训。”
听了我这番话,妻子恍然大悟:“是呀,我真没想那么远,真正对孩子的成长有利的应该是教他尊重和爱惜生命,只有在尊重生命的环境中,孩子才会保持一颗善良健康的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