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是我国社会发展转型时期所出现的一个新的社会群体,在他们的家庭中,父母双方或一方是缺失的,在留守期间,这些儿童会出现各种心理和行为问题,在某种程度上给社会造成了一些消极影响,所以他们的发展问题已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从现有的研究资料看,人们大多是将目光放在留守学龄儿童的教育问题上,本文则从学龄前儿童的社会化这一视角,看家庭教育弱化对农村留守学龄前儿童初级社会化的影响。
家庭教育与学龄前儿童的初级社会化
初级社会化是指个人学习基本生活技能、掌握基本社会规范、能在社会生活中担当基本角色的过程。一个人只有实现了初级社会化,才能获得一个“社会人”的基本品格。学龄前儿童的初级社会化主要是指儿童在家庭中通过家庭成员间非常亲密的相互交往,通过学习和内化,掌握社会的文化知识、行为习惯与价值体系的过程。所以,家庭是儿童初级社会化发展的重要场所。我国社会学家谢维和认为,在儿童初级社会化中,父母和家庭成员是实现儿童初级社会化的“意义他人”。而这些“意义他人”,从某种程度来说,是儿童社会化的代言人。学龄前儿童正处于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俗话说:“三岁看大,七岁看老”,只有这一阶段发展良好,他们才能更好地进入更深入的次级社会化。
一般来说,作为学龄前儿童初级社会化代言人的父母,通过言传身教,潜移默化地把一定的社会规范、生活技能以及价值体系传递给他们,使其接受影响,逐步掌握做人做事的道理,形成符合社会规范的自我。美国著名社会学家库利的“镜中我”理论,就强调了家庭对培养儿童习惯和社会生活的重要性。他认为,一个人的“自我概念”是在与其他人的交往中形成的,一个人对自己的认识也是其他人关于自己看法的反映。并且,他认为家庭是儿童自我得到充分发展的一个最重要的初级群体,这个初级群体是“人性的摇篮”,是孩子通往社会的主要媒介。孩子通过父母的言谈举止,开始领悟和判断父母对他们的期望和评价,以及不断地在父母的引导下内化自己的人格,从而试图形成一种父母所期望的“自我”。也就是说,家长通过自己的言传身教,明确表示肯定、支持或否定、反对,使孩子懂得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可以做,促使孩子更好地社会化。
留守儿童是我国社会发展转型时期所出现的一个新的社会群体,由于他们是“留守”的,所以在他们的家庭中父母双方或一方是缺失的。家庭是儿童最重要的生长环境,尤其是学龄前儿童,他们个性的形成、社会行为的获得,其中最关键的几年都是在家庭中度过的。农村留守学龄前儿童大多是在家庭中度过他们的学前期,因此对他们来说,家庭教育在他们人生的启蒙阶段起着很重要的作用。但是面对他们当前的处境,他们的发展令人担忧。
留守学龄前儿童初级社会化中家庭教育弱化的表现及原因分析
家庭结构事实上的“不完整”导致言传身教的缺失
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大量转移,留守儿童家庭的教育功能不断被弱化。人口流动对留守儿童发展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家庭成员的变化——由于父母外出打工,无暇照顾子女,传统的双亲教养模式发生了变化,出现实质意义上的家庭结构不完整。所谓的家庭结构不完整一般是指死亡、离婚、遗弃或其他原因而造成父母一方或双方都不在的家庭。而留守儿童的不完整家庭是经济现代化而派生出的各种不同形式的家庭结构。目前学龄前留守儿童生活的“家庭”类型主要有:
单亲监护型
由父亲和母亲一人在家抚养的类型;
祖辈监护型
父母均外出打工,子女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抚养的类型;
亲朋监护型
把孩子托付给亲戚朋友如叔婶、姑舅或朋友监管的类型。
一般来说,这种家庭中父母对儿童言传身教的影响作用已不同程度地减弱,甚至丧失。由于其他扶养人与父母在文化水平、生活习惯、教育观念、性格特征等多方面均存在差异,因此这一切都将对学龄前儿童的个性形成产生不良的影响。
儿童社会化的最终结果是使其成为合格的“社会人”。作为一个“社会人”,必须具备一定的社会价值观念,遵守一定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而这些观念、规范和准则绝不是在自然状态下萌发出来的。家庭是个体最初的活动范围,家庭群体中亲子之间发生着最初的社会关系和道德关系,家庭生活的行为规范也是孩子最初接触到的社会规范,孩子总是以其父母的言行为榜样,以父母的需求、情感为认同的对象,通过同化作用,逐渐形成自己的一套行为习惯和道德信念的体系,借以调节自己与他人的关系。留守学龄前儿童的父母单方或双方外出打工,致使父母的言传身教形成非自然缺损,这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儿童社会化的作用。一般来说,父母在外打工时,教养留守儿童的使命主要由祖辈承担,而隔代教育存在着许多弊端:
1.隔代教养者年龄大,精力有限,而且大多受教育程度很低。有资料表明,现阶段我国55~70岁人口未受过教育者高达39.7%,因而受文化素质及自身能力的限制,教养者多对学龄前留守儿童重养轻教。
2.隔代抚养者大多对孩子比较娇惯,容易放松对孩子的管教,导致原则的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