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的尊重需要的表现形式繁多,根据对幼儿的观察与对相关文献的综合分析,我们将其分为以下四类。
(1)要求得到成人的关注
幼儿是在与外部环境的互动中发育成长的。成人的关注是他们的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得以满足的首要条件。同时,幼儿也通过成人的关注来确认自己的存在。1岁之前,幼儿借助哭闹、微笑等手段来吸引成人的注意。学步以后,幼儿则通过自我表现以及对所处的环境的“破坏”作用来引起成人的关注。比如,把整洁的房间搞得乱七八糟,把某件物品打烂,客人来记时大吵大闹,故意生出事端等。幼儿通过成人的反馈行为——即使是抱怨、恼怒、训斥、体罚等劣性反馈,可以看到自己被关注以及自己对环境的影响,从而确认自己的存在。
(2)要求自主,对抗成人的意志
就整个幼儿期来讲,接受成人的旨意,服从成人的安排,构成了幼儿生活的主要内容。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成在方方面面处于优势地位,幼儿的发展离不开成人的照顾与帮助。然而,一味地顺从听话,势必抑制幼儿的天性,阻碍幼儿成为他自己。为此,幼儿在尊重需要的支持下会表现出自主性行为——不依赖他人(有时排队他人的干预)作出自己的判断、主张和行为。儿童心理学中的“第一反抗期”要领就是对幼儿这一行为特征的概括。在日常生活中,幼儿的自主行为也表现得较为普通,比如他们会自己选择穿哪一件衣服、看哪一部卡通片等。
(3)要求被赞扬和被认可
“孩子都爱听好话”、“哄小孩”等日常言语从经验层次上反映出幼儿的一种普遍倾向,即喜欢被他人赞扬、认可。他人的认可与赞扬可以满足幼儿对来自他人尊重的需要。幼儿的自我意识十分薄弱,他人的言语评价、行为、态度对幼儿的情绪、情感、认知、行为的发展都有很大的影响,对幼儿被赞扬和被认可需要的适度满足可以激发幼儿的积极情绪,强化良好的行为习惯,增强自信、自尊。
(4)要求负责
要求负一定的责任是幼儿自主性行为进一步发展的产物,一个常见的现象就是幼儿对成人说“我来做”。从自己的吃饭、穿衣、洗澡到成人的烧饭、洗衣,幼儿都想插一手。他们跑来跑去,忙个不停,即使被成人斥为“帮倒忙”,也乐此不疲。除非遭到强令禁止,否则不会罢手。限于发展水平和社会经验,幼儿能完成的负责行为毕竟很有限,但它却受到尊重需要的驱使,而随着年龄的增长不断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