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每年越来越多的婴儿奶粉进入市场销售,已经导致我国0至3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降至67%。
母乳不仅包括孩子成长所需要的各种营养,还含有帮助身体组织发育的生长因子和抵抗感染的抗体。迄今为止,还没有任何一项所谓“高科技”产品能够完全替代它。然而,一些生产婴儿食品的公司,正在以与国际相关规则相悖的方式,不遗余力地推销着他们各自的母乳替代产品,打擦边球,甚至公然违规。有这类违规行为的既有国际公司,也有中国公司。
近日,卫生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国际婴儿食品行动联盟(IBFAN)联合公开了一项检测结果,中国婴儿食品的健康和安全问题,面临着异常严峻的挑战,年初的安徽阜阳奶粉事件,只是众多问题中的冰山一角。
世界卫生大会于1981年通过了《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敦促各国政府予以采纳并建立相关立法,以确保婴儿奶粉的销售和发放不扰乱对母乳喂养的保护、支持和促进。为响应这一号召,中国6部委共同制定了中国的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并于1995年开始生效。
但是,此次对北京、上海、武汉、南京、厦门和广州6大城市的25家商店、51位母亲、18家医院(其中14家是爱婴医院)、1家医学专业杂志、1家大众杂志、6家电视台所做的监测,却异常清晰地表明:这一守则并未得到完全执行,使用婴儿奶粉的趋势正在与日攀升。相关的其他问题,也着实令人忧心。
在对13家生产商的14种产品标签进行的监测中,每种都存在违规现象。集中表现在:遗漏“母乳喂养是最佳喂养方式”的说明;遗漏对不正确配制奶粉导致的健康危害的警告;遗漏“产品只能在医生指导下使用”的说明;使用婴儿照片、图片或其他图案;使用美化婴儿配方奶粉的照片、图片等。
为何会出现这么多违规现象?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总部营养处法律官员大卫•克拉克一针见血地指出:“中国的管理办法尚存在很多弱点和模糊不清的地方;中国实施管理办法的部门责任不清;缺乏相关部门的协调机制;缺乏对条例的理解和解释条例的相关专业人员。”
世界卫生组织儿童卫生合作中心主任戴耀华认为,我们还缺乏的是严格遵守和坚决执行的问责和惩处机制。“事后”,我们真正应该问责的是谁?到底应如何处罚?当然,我们最好能在“事前”就避免一系列悲剧或违规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