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生性自由散漫的人。换一个角度来说,我也是一个自私的人。所谓的自私:就是只按自己的本性生活,只按自己的喜好处事。我不喜欢在人群中出没,对身边的人与事也很少去计较些什么。
亲朋好友们都说我这个自私,但也有人说我是一个宽容的女人。究竟如何,只有我自己最清楚。
我也是一个喜欢逃避喧嚣与现实的人。与其说我宽容,倒不如承认自己是因为对这一切毫无任何兴趣而已,对身边的事与物,我更是用一种冷漠的态度面对。
可是,如果哪件事引起我的兴趣,那么对我来说定会是记忆深刻的事。所以,在我的人生中,让我有此深刻记忆的事不多,但也有那么三、二件。
这是十多年前的事啦。我老爸有一位朋友,平时走得也蛮近的,我称他叔叔。当年他在镇上开了一家演绎厅,也就是歌厅。因为那时放音的音控师很稀少,像这样的演绎厅在城市里也不多见。不像现在,遍地都是这种娱乐场所。
他当时也没有备应急音控师,那年春天,女孩被一帅哥迷上,那个帅哥天天晚上到歌厅陪着她,这样大概交往半年左右。在接近年底时,女孩忽然跟他说不干啦,要跟帅哥远走他乡。他再三挽留,女孩最终还是决定跟男孩走。
女孩答应他三天后走人,让他三天里面找到接替她的人。不管结果如何,她在三天后肯定不会再上班啦。可是,短短的三天,在那个年代放音的音控师上哪去找啊!那时的演绎厅钱多少好挣啦,这可急坏了我的这位叔叔。
因为我们走得近,所以我无聊时会去他的歌厅胡乱摆弄这些调音器,加上那女孩有时为了自己方便玩,也教过我一些。我这个人什么都爱摆弄,什么都学,但什么都不精。包括古筝、吉它、口琴、钢琴,都只能说是三脚猫的功夫。
无奈中,他考虑再三,于第二天晚上来到我们家,跟我老爸说起此。他要我老爸放我去帮他几天,让他好有个缓冲的时间,再慢慢去找人。整整做了一个晚上加第二天白天一天的时间,终于说服了我老爸,答应去帮他几天,但要他尽快找到人,就这样我去帮他了。
大概过去了半个月这样,那是一个下着雨的晚上,小英冷不丁出现在我的音控室门外。看她回来,我别提有多高兴了。半个月下来,我正厌透了这些音控台。她的回来,正好让我脱身。
就这样,我的替班工作结束了,但我还是会经常过去,在调音室里陪着她说说话。说白了,是因为她一个人回来,引起了我的好奇。
那天晚上,我喝着咖啡认真地看着她的双手在那些键盘上飞走。忽然我看到她的手臂上有二个洞,是圆形的二个洞,正确的说应该称其为伤疤。出于我的好奇心,便开始打破沙锅问到底。
“你已经是第N个提问的人啦。这伤是我用烟头直接烫上去的”。我张着嘴,久久合不拢。这可是肉,自己身上的肉,这样活生生的用烟头烫上去,这也太疯狂了吧,这是人做的事吗?
她接着又说:“这是为了纪念我的那段感情,这二个丑陋的伤疤会跟着我一辈子的。”我问她:“爱情没了,男孩走了,你留下这二个丑陋的伤疤为什么?是为了不远的将来炫耀你的恋爱使呢,还是炫耀你曾经受骗,曾经的耻辱”!她哭了。
原先,那帅哥是晚上来陪她的,所以对白天的他小英是一点也不了解。于是,一冲动,就跟着他去了他所在的城市。可是,才到那里就发现,原来帅哥身边的女人不要太多,还不许她管。最后,小英实在无法忍受这样的一位帅哥,就这样,这段感情葬送在那一个陌生的城市。
这段感情,给小英造成的伤害是无法用语言来描述的。但是,既然别人给你造成了伤害,你就更应该正视自己以后的人生。怎么可以在自己的手上,刻上这个耻辱呢!伤口是别人给的,但自己绝不能刻上这种耻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