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25”国际“反家庭暴力日”前夕即11月23日,长沙市妇联向社会公布了在家庭受虐后多种获取救助的途径:拨打110报警,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拨打12348法律咨询热线请求律师帮助;向各级妇联、所在单位组织及街道、社区、乡、村妇女儿童维权站、点投诉。
据省妇联介绍,2000年前,我省家庭暴力呈现出发案率高、性质恶劣、对家庭暴力案件处理不力等状况。同年3月,省人大通过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不久,省妇联与省公安厅联合发出了《关于贯彻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的6条意见》。此后,全省各级公安机关逐步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工作体系和职责范围,建立了全省公安系统反家庭暴力网络。目前,全省公安系统已建立“家庭暴力报警点”、“家庭暴力投诉站”等1307个。公安、法院、检察院建立了“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室)”39个。各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设立“妇女维权合议庭”、“女子法庭”149个,371名妇联干部担任特邀陪审员。2001年,长沙市芙蓉区率先在全国推出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工程,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范畴和文明社区评选条件之中。此举迅速在全省得到推广。宁乡县、涟源市的88个乡镇派出所全部挂牌成立了家庭暴力举报中心,1832个村、居委会都成立了家庭暴力举报点、投诉电话。这些说明,社会化防治家庭暴力工作格局在我省基本形成。
但是,从近年来的统计看,我省的家庭暴力仍呈逐年上升的趋势。2000年,全省县以上妇联接待家庭暴力来访1551人次,到2003年,增加到2887人次。省妇联主席冯湘保认为,信访和投诉量的增加,一方面体现了女性维权意识的提高,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反家庭暴力任重道远。因此,要进一步加大打击家庭暴力的力度,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将家庭暴力降低到最低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