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疗法或称“心理音乐疗法”。
自本世纪40年代起,人们已逐渐将音乐作为一种医疗手段,在某些疾病的康复中起一定的效果,如降低血压、减轻疼痛及消除紧张等。从80年代开始,在精神病学方面也进行了音乐对精神病康复的探索和临床研究。
概括起来,在起初阶段大多采用单纯聆听的型式,称为“被动聆听”或“被动感受”;后来发展到既聆听又有主动参与,如包括简单乐器操作 训练,还有选择地按音乐知识学习、乐曲赏析、演唱歌曲、音乐游戏、音乐舞蹈等而形成综合性音乐活动。由于形式各异及工作深度不同,因而认识也有所差异,但仍较普遍地认为这种综合性安排的效果较好于单听音乐。音乐疗法的对象多数针对具有淡漠、退缩及思维贫乏等阴性症状者,据称有较好效果。
也有少数试行于抑郁症、神经症与心身疾病患者。音乐疗法的疗程一般定为1-2月,也有以3月为一疗程,每周5~6次,每次1~2小时。在具体实施时,如何选择音乐或歌曲是一个亟待进一步解决的问题,原则上应适合患者的心理(尤其情绪方面)、更要适合患者的病情;然后编制设计,规定出一系列适用的音乐处方,故宜深入这方面的研究讨论,以促成相对统一的定式化、规范化。
至于音乐治疗的作用机理,目前尚未明了,一般认为对精神病的阴性症状效果较好,也有报道认为作用不待久。推测由于适用的音乐在心理上能调动和激活潜在的情绪功能、提高兴趣和爱好以及促进思维联想等,以是一种辅助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