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药时,一般宜少食豆类、肉类、生冷及其他不易消化的食物,以免增加病人的肠胃负担,影响疾病的恢复。脾胃虚的病人,更应少食该类食物。
热性疾病:应禁用或少食酒类、辣味、鱼类、肉类等,因酒类、辣味食物性热,鱼类、肉类食物有腻滞、生热、生痰作用,食后助长病邪,使病情加重;
服解表、透疹药:宜少食生冷及酸味食物,因冷物、酸味均有收敛作用,能影响药物解表透疹功效;
服温补药时:应少饮茶,因茶叶性凉,能降低温补脾胃的效能;
吃镇静、催眠等药物的前后,都不宜喝茶,更不能用茶水送服这些药物。
2.服清热凉血及滋阴药物时,不宜吃辣物。中医辨证为热证的病人(如便秘、尿少、口干、唇燥、咽喉红痛、舌干红、苔光剥等症状),吃辣的食物会增加热现象,从而抵消清热凉血药(如石膏、银花、连翘、山栀、生地、丹皮等)及滋阴药(如石斛、沙参、麦冬、知母、玄参等)的作用。
3.根据所用药物性质、特点,确定忌口物。
服用甘草、苍耳、乌梅、桔梗、黄连、吴茱萸忌食猪肉;
服地黄、首乌忌食葱、蒜、萝卜;
服丹参、茯苓忌食醋;
服苍术、白术忌食桃、李;
服土茯苓、使君子忌饮茶;服荆芥忌食虾、蟹等海鲜;
服厚朴忌食煎炒豆类;
服人参、党参忌食萝卜,因萝卜有消食、化痰、通气的作用,而人参、党参是滋补性药物,这样一补一消,作用就抵消了。
4.药物与食物配合不当,则会降低药效或失去疗效,甚至会增加中药的毒性反应。
凡口苦咽干,烦热不安,大便秘结,血压升高,神衰不宁,心动过速,甲状腺功能亢进者,一般要忌食生姜、大蒜、韭菜、大葱、羊肉、狗肉、胡椒、多糖、高脂、香燥、辛辣之食品;
凡脾胃虚寒、手足冰凉、大便溏薄、血压偏低、心动过缓之证者,要忌西瓜、冬瓜、萝卜、绿豆、生梨、甘蔗、蜂蜜、鳖等生冷寒凉、滋腻、黏滑之食品;
凡热缠身、畏寒发热、头痛心烦、便秘尿黄、口舌溃烂、疖疮肿瘤者,忌食竹笋、豆芽、丝瓜、韭菜、茄子、虾、蟹、螺、蚌之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