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治疗青春痘,就诊服药后却出现肾损伤,小伙子为此将医院告上法院。近日,玄武区法院受理了此案。
去年2月底,为治疗青春痘,小李去了南京一家医院。医生开了一种名为“DDS”的药品,让他回家服用。连续吃药35天后,小李突然出现了皮肤过敏和发热的症状。
医院诊断认为,他的病情是急性肾损伤,怀疑是服用对肾有损害的药物所致。据小李称,一位医生对他说,“DDS”对肾有损害,即使是从医多年的医生也不敢轻易给病人开这个药。小李多次找到医院讨要说法无果后,将医院告上了法院,要求医院承担全部医疗费用和今后发生的后续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