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夫妇双方身体状况都良好时生孩子是最理想的选择。当女方患有慢性疾病,如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肝炎、肾炎等时,应当先进行必要的治疗,等疾病得到控制,身体能够承担妊娠的负担时,或疾病不至于传给后代时再受孕。否则妊娠合并症常常可致胎儿死亡或使孩子生后体质不佳,同时也对母亲的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当男方大病初愈后,最好等到身体壮实后再考虑要孩子。
2.工作或学习的情况。最好把妊娠期安排在双方工作或学习都不很紧张的时期。尤其要考虑到女方的工作成学习情况。如果在妊娠期需要应付考试、出差或有出国等任务,则不宜怀孕。因为紧张的工作或学习,会造成孕妇思想上的压力。如果孕妇长期精神焦虑不安,会影响胎儿正常的生长发育。
3.先前的工作或生活环境的影响。如果因职业关系长期接触对胎儿有害的物质,如放射线、铅、镉等,应在与有毒物质隔离一段时间后再受孕。如长期服用激素类避孕药,应先停服药,改用工具避孕半年后再受孕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