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一生有30多年的时间需要避孕,因此,选择可靠的避孕方法就成了从容、健康生活的保障。由于经济和文化的区别,世界不同地区、不同国家的人们采用的避孕方法也千差万别。
北美地区的女性
超过一半的怀孕是计划外的,原因主要为:不喜欢使用安全套、避孕方法使用不当、没有每天坚持采取避孕措施等。
在这种情况下,结扎是美国夫妇使用最多的避孕方法(占37%~44%)。口服避孕药也是控制生育的一种普遍方式,目前有1100万人使用(占10%~25%),其中,在15岁~44岁的女性中,短效口服避孕药的使用率约为16%。
近几年来,皮下埋植避孕剂等技术引入美国,在给妇女提供长期、有效避孕的同时,也存在一定弊端,比如说,停用时必须由专业医生拆除,会引起不同程度的月经失调等,妇女生活也因此受到影响,例如不得不多次去看医生,拆除的手术时间拖得很长,造成伤痕等等。
此外,还有一些新型的女性内置式装置,可以提供与传统工具相同的避孕效果,但有些妇女会出现月经过多和痛经现象。>>>皮下埋植剂避孕的优缺点
欧洲地区的女性
口服避孕药仍是控制生育的最普遍方式,有30%~60%的育龄妇女使用口服避孕药。其中,德国妇女使用口服避孕药的平均年限为6.5年,法国为5.6年,英国为5.5年。其中,达英-35在欧洲市场占有较大份额。
在欧洲国家,有5%~10%的育龄妇女使用宫内节育器,法国和一些北欧国家的接受率更高,达到20%。目前有大约200万名欧洲妇女使用宫内节育系统曼月乐,这种缓释孕激素的宫内避孕器,是最有效的避孕器之一,也是最受欢迎的可逆转方法之一,其使用率和满意度都高于其他可逆性的避孕方法,并最大限度地避免了盆腔性疾病的危险。自1990年曼月乐在芬兰上市后,就有7%的育龄妇女选择这种避孕方式,她们认为它有极高的避孕效果、使用简单且能够减少经血量。
日本的女性
日本在避孕方面是一个比较“落后”的国家。日本政府在1999年6月才通过法律,批准避孕药使用,其间争论时间长达35年。
但据日本家庭计划医学会的数据显示,在避孕药通过批准的短短几年间,已有约1/10的家庭使用避孕药、避孕环等作为长期的避孕工具,其中,有60%多的妇女选用特居乐来避孕;有半数的家庭仍旧采用避孕套来避孕。因此,在日本随处可买到避孕套。除避孕工具之外,还有极少的一部分家庭用体温测量法来掌握排卵期。
此外,与生育一个孩子国家给予全部住院费用为补助相比,做一次人工流产需要10万日元(人民币7000元),不可以用医疗保险。所以日本女性极力避免意外怀孕,现在已越来越能接受宫内节育器等。
中国的女性
上世纪70年代以来,中国妇女的生育率有了极其显著的下降。这种下降主要是由于避孕方法的全面普及,以及晚婚等因素的作用。
在避孕方法的选择上,已婚女性一般以宫内节育器为主,未婚女性越来越倾向于选择口服避孕药,因为口服避孕药的疗效和安全性已得到大量研究证实。
提示:禁吃避孕药的十种女性
一般而言,凡是身体健康的已婚育龄妇女均可使用避孕药,但处于下列情况的妇女不宜使用口服避孕药:
1、患有急、慢性肝炎和肾炎的妇女不宜服用。因为进入体内的避孕药都在肝脏进行代谢,经肾脏排泄,如果患有急、慢性肝炎和肾炎的妇女使用,将会增加肝、肾负担。
2、患有心脏病或心功能不良的人不能使用。避孕药中的雌激素能使体内水、钠等物质滞留,会加重心脏负担。
3、有高血压的妇女不宜使用。少数妇女用药后会使血压升高。
4、有糖尿病及糖尿病家族史者不宜使用。由于服用避孕药后,可能会使血糖轻度升高,使隐性糖尿病变为显性,故对患有糖尿病的女性会产生不良影响。
5、甲状腺功能亢进的妇女,在没有治愈前,最好不要使用避孕药。
6、乳房良性肿瘤、子宫肌瘤以及各种恶性肿瘤患者不宜使用,以免对肿瘤产生不良影响。
7、过去或现在患有血管栓塞性疾病(如脑血栓、心肌梗塞、脉管炎等)者不能使用。避孕药中的雌激素,可能会增加血液的凝固性,会加重心血管疾病的病情。
8、患慢性头痛特别是偏头痛和血管性头痛的妇女不宜使用,否则会加重症状。
9、过去月经过少者,最好不用。长期使用避孕药可使子宫内膜呈萎缩状态,更会减少月经量。
10、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避孕药可使乳汁分泌减少,并降低乳汁的质量,还能进入乳汁,对哺乳儿产生不良影响,所以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