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市工商局获悉,近一段时间来,我市不少消费者投诉某些治疗近视、青光眼的广告,工商部门为此发出今年第2号消费警示,提醒患者购买相关治疗产品要格外注意。
据介绍,最近我省部分媒体发布了“清华眼宝明目贴”、“好视力眼贴”、“眼大夫眼贴”等广告,宣传这些产品有治疗白内障、飞蚊症、青光眼等眼病的功效。
经查,这些眼贴产品既非药品,又非医疗器械,只是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保健用品,其作用仅是“缓解视疲劳,保护视力”。近日,工商部门委托权威机构和医学专家进行鉴别后认为,“清华眼宝明目贴”、“好视力眼贴“、“眼大夫眼贴”产品根本不具有治疗白内障、飞蚊症、青光眼、近视等眼病的功能。据此,工商部门依据《广告法》的规定,认定上述广告为虚假广告,并发出消费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