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后初期饮食业和家庭的厨具、餐具以及主、副食品被压埋在废墟中,灾民主要靠救济食品生活。饮食卫生工作的重点是做好救灾食品的卫生监督,对挖掘出的食品进行鉴定,确定能否食用。
(1)派专人对救灾食品的贮存、运输和分发进行卫生监督。救灾食品不得与汽油、杀虫剂、毒鼠剂以及其他毒物一起贮存,不得用同一车辆运输。食品仓库和堆放食品的地点要干燥、通风、清洁。发放食品时要派卫生防疫人员把关,对生霉、腐败、浸水和被污染的食品以及膨胀、漏气与严重锈蚀的罐头,禁止发放食用。
(2)对挖掘出的食品进行检验和质量鉴定。对从冷冻库内挖出的肉类食品要经卫生检验队检验,明显腐败变质者深埋,轻度腐败者炼工业油;未腐败者经高温处理可供食用。对砸死的牲畜除经兽医人员检验确定可食者外,一律作深埋处理。
(3)恢复工作的食堂,饭店要有防蝇设备,要保证供应的食品清洁卫生,要创造条件对食具作到用后洗净、消毒。饭菜要烧熟煮透,现作现吃。严禁出售腐败变质食物和病死的禽、畜肉。饮食服务人员身体要健康,至少无传染病。
(4)加强饮食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要求人人不喝未经消毒的生水,不吃腐败变质和不洁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