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缩小城乡之间卫生服务差别,提高广大农村居民整体健康素质,从今年起,天津市农村地区常住人口可享受18项免费社区卫生服务。天津市率先在全国采取政府购买并通过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方式,向农村地区常住人口实施农村社区公共卫生服务。
据了解,从今年起,新四区、宝坻区、武清区和宁河县、蓟县、静海县以及滨海三区农村地区常住人口,可直接享受到慢性非传染疾病防治、卫生知识普及、健康教育、疫情报告和检测、传染病防治、一类疫苗防治接种、结核病防治、地方病防治、残疾人康复、精神病防治、老年保健、乡村卫生诊断等18项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其中,为农村60岁以上老人、低保户和五保户人群在村镇卫生院建立健康档案,定期免费给予健康治疗和管理,对确诊并已建立健康档案的老年慢性病、常见病农民,定期随访护理监测,免费为他们进行健康体检等措施,将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一起成为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