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1月24日专电(杨飞越、王汝堂)济南市烟花爆竹从农历的“小年”开始“开禁”,开禁以来接连有市民因燃放烟花爆竹被炸伤,而导致炸伤的原因大同小异,济南市第二人民医院眼科主任王建荣总结说,在四种情况下燃放爆竹最容易出危险。
据王建荣介绍,这四种情况是:将鞭炮和烟花放在手里燃放,来不及扔掉就在手中爆炸;有的鞭炮和烟花的燃芯太短,点燃后来不及躲闪就已经爆炸;有的人喜欢选择特别的燃放方法,比如把鞭炮放在瓶子里燃放,炸飞玻璃伤人;还有一部分人看别人放鞭炮和烟花离得太近受到伤害。
山东省烟花爆竹协会的有关负责人分析说,保证烟花爆竹燃放安全除了提高安全意识外,购买合格品也很重要。烟花爆竹是特种商品,不合格产品燃放时危险很大。因为正规产品都执行国家标准,药量适中,质量稳定,燃放安全。比如鞭炮燃芯的问题,国家标准将燃烧时间控制在3秒~13秒之间,不会太长也不会太短。非正规厂家的产品鞭炮燃芯的燃烧时间根本不确定,短的点上就炸,长的迟迟不炸,有些小孩子凑近察看时正好爆炸,造成重大伤害。而群众购买正规厂家合格产品的意识不强,一定程度增加了燃放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