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的关于患者服用“糖脂宁胶囊”致死情况报告后,卫生部昨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立即停止使用标识为“广西平南制药厂”的“糖脂宁胶囊”(批号为081101)。
据报,1月17日和19日,新疆喀什地区两名糖尿病患者服用标识为“广西平南制药厂”的“糖脂宁胶囊”(批号为081101)后死亡。经广西食品药品监管局核查,广西平南制药厂未生产过批号为081101的“糖脂宁胶囊”,致人死亡的药品为假冒产品。经新疆药品检验所检验,该药品中非法添加了化学物质“格列苯脲”。1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已经责成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彻查假“糖脂宁胶囊”的源头和流向。
卫生部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立即停止使用标识为“广西平南制药厂”的“糖脂宁胶囊”(批号为081101),并立即对标识为“广西平南制药厂”的“糖脂宁胶囊”做好登记工作,报送当地药品检验机构检验,确定药品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如发现为假药,应及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按要求进行处理。
卫生部同时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妥善保存已使用的标识为“广西平南制药厂”的“糖脂宁胶囊”的原始记录,保证信息完整。一经发现与该批药品有关的不良事件,要全力做好医疗救治工作,确保患者生命安全。
卫生部指出,已采购标识为“广西平南制药厂”的“糖脂宁胶囊”的医疗机构要严格追溯药品采购渠道和过程,对在药品采购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要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