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肃处理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国务院决定启动重大食品安全事件I级响应:对患病婴幼儿实行免费救治;对不合格奶粉立即实施下架;尽快查明奶粉污染原因;严肃处理违法犯罪分子和相关责任人;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和质量监管机制。(9月15日《新华网》)
这起重大的食品安全事件竟然出现在全国知名奶粉品牌、国家免检产品称号的“三鹿奶粉”身上,这在消费者当中引起极大的忧虑。有网民指出:“三鹿”都烂了,中国人还能放心喝啥?
这起案例并非独例。还有类似的知名企业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这些都在拷问我们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特别是国家食品免检制度。
按现行的食品免检制度,凡是获得国家免检资格的食品,在三年之内可以免于各种检查。实行该制度既是国家对某一品牌的认可,是企业的一种荣誉,也是对企业的一种保护,使企业集中精力抓生产,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创造一个良好、宽松的外部环境。
消费者买东西时都图个质量好,用着放心。特别是对于食品安全问题,人们的期待更高,于是才有了国家免检产品、绿色环保标志等国家质量认证。而事实上,大部分贴着国家质量认证标签的产品,也都以过硬的质量赢得了老百姓的良好口碑。
作为已获得国家免检产品称号的企业而言,这块“金字招牌”得来不易,作为企业有责任对自己的品牌负责,不能为了利益而泯灭了良心。国家将质量检测权限一定程度地下放给企业。国家质量检测关口减少了,企业的质量检测关则显得更加重要了。企业能否严格把好产品质量关,能否生产出质量优良的产品,都要依靠企业的自律。一旦企业自身的经营理念出现了偏差,产品质量检测中出现了疏漏,就会造成这样那样的质量安全事故。三鹿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
作为相关的质量监管部门,有责任把法律赋予的权力光明正大地用好、用到位,以高度的责任心担负起质量监督的重任,把好安全生产的关口,任何一个环节疏忽懈怠乃至失职渎职,都可能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三鹿事件”暴露了有关监管部门的软胁。监管部门应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的监管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尤其是注意避免留下“三鹿企业”这样的“死角”,不能由于大企业信誉度好而疏于监管,更不能因为发了“招牌”就什么都不管了。
我国推行食品免检制度已有8年之久,由于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曾有人大代表建议废除食品领域国家免检制度。依我看来,这项制度对于扶优扶强、引导消费还是利大于弊的。不必因为这些食品事件就因噎废食。
现在迫在眉睫的工作是完善食品免检制度。首先,国家授予企业“免检产品”称号要更加严格。在产品达到一定质量标准后,还要充分听取专家、学者乃至广大消费者的意见。其次,要按照行业、根据产品对群众健康生命安全的影响严格划分免检产品的免检时限。最后,要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对这些国家免检产品定期抽检。
另据16日晚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的报道:国务院迅速组织安监部门对全国范围的奶粉生产企业进行认真地排除,及时、逐一公开了许多不合格的产品。而不合格的奶粉产品之多,让我大吃一惊。
国务院对此事件的高度重视,对杜绝此类事件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我忧虑的是:每次安全事故过后,都有一个加大监管完善制度的过程,都有负责人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但过后这种安全事故又死灰复燃!也就是说,制度制订得再完善,只要职能部门落实不到位,到头来再完善的制度还是要流于形式的。其后果远比问题奶粉对人体的危害严重得多,可怕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