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牛奶标签上的生产日期究竟应该怎样标注,是以灌装、封口后的时间为准,还是经过检验合格后的时间为准,很多人都拿不准。就伊利袋装酸牛奶标注生产日期的争论,将此问题引向了高潮。为澄清事实,记者采访了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
该专家在详细了解了事实过程后,十分肯定地表示:“这里有误会,伊利公司是如实标注酸牛奶生产日期。”
该专家称:“引发误会的根本原因是被抽查的酸牛奶是刚封袋,未经后发酵,未经检验的半成品,而不是最终产品。”
该专家说,一批产品只有经过了成品检验、签发合格证等程序才能称之为最终产品。成品检验是必要的生产工序,一批成品经过检验(一天或数天),签发合格证后才能称其为最终产品;不经过检验只能是成品,而不是产品。比如发酵型酸牛奶,封口后仍需要在一定温度条件下继续发酵一天至两天,有的产品灌装、封口后还需要冷却降温,这些时间和产品检验所需时间都应计算在内,至于这些时间需要多长,由企业实事求的自行确定。
同时,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副理事长牟静君明确地表示:“依据国家标准和有关法规,伊利酸牛奶并没有提前或错后标注生产日期。”
据悉,由于对“生产日期”的定义解释不一,曾引发了不少误会。早在2003年11月3日中国乳品工业协会,曾专门转发了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食标(2003)42号文件“关于确定乳制品生产日期的函”,其中明确说明“依据《产品质量法》释义和《产品标识标注规定》(技监局监发(1997)172号文)释义:“生产日期是指生产者生产的成品经过检验的日期,它是产品的产出日期。”据此,杀菌乳、灭菌乳、酸牛乳、炼乳等产品的生产日期,应将灌装、封口、冷却后以及需要继续发酵的时间(指发酵乳)和检验时间计算在内。另外,现行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 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对生产日期(制造日期)给出了明确的定义:“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