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卫生部新公开的医改方案为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即是一种由政府组织,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按成本收费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健康保障制度。政府将同时成为将新医疗制度的出资者和服务提供者。
全民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卫生部推动的这一医改思路具体内容首度亮相。
1月8日,2007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长高强指出医改要建立四项基本制度: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制度和进行公立医疗改革。
“此四项基本制度初步勾勒出卫生部医改新方案框架。”有关权威人士分析,并称其最核心的是对于怎样“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首次有了细致的描述。
高强指出,所谓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就是一种由政府组织,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按成本收费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健康保障制度。
“此方案思路借鉴了英国医疗卫生模式。”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研究所教授顾昕表示:“即未来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首先要解决全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保健。”
之前,有专家推测,卫生部主张的医改方案中,政府承担公共卫生及全面基本医疗不仅体现在财政投入上,而且表现在政府直接提供这种医疗服务。这点在此次会议上得到证实。
高强指出,基本医疗服务的提供者是:以公共卫生机构、农村卫生机构和城市社区卫生机构为服务主体,由政府承担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
“由政府直接提供医疗服务,出资者和提供者为一体,可以有效控制医疗成本。”北京大学中国经济中心教授李玲对此如是分析。
“这个制度能够保障穷人能得到基本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