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妇检被弄破处女膜 起诉侵犯身体完整权索赔10万元
法院认为处女膜具道德意义,支持事主精神索赔
时报讯 (记者 魏丽娜 通讯员 天法宣)王红(化名)的处女膜在妇检时被弄破。医院马上进行了修复术。但王红认为,医生没有问她有无性生活史,就做检查,侵犯了自己的身体完整权,遂起诉索赔10万元。天河区法院日前依法判决医院酌情赔偿1万元精神抚慰金。
2005年10月18日,王红到天河区岗顶的某三甲医院体检。她从没有做过妇科检查,体检表上,“婚否”一栏没有填写。
医生给王红进行阴检。窥阴器置入阴道后,医生发现王红处女膜处有渗血,即停止妇检,通知上级医生后,当即为其进行了处女膜修补术。当天下午,王红到院方处投诉。
王红认为,是医护人员违反医疗操作规程,在没有询问其有无性生活史时的情况下做阴道检查,造成其处女膜新鲜破裂出血。虽然发现后院方当即进行了处女膜修补术,但仍然给她的身心健康造成损害。由于手术,王红不得不向公司请假。此后,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未果,王红起诉至法院。
王红诉称,处女膜是性器官组成部分,该院的医疗行为过错侵犯了其身体完整权,处女膜的破裂给其身体和心理上造成了伤害,院方依法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请求判令医院赔偿医药费2460元,伙食补助费930元,误工费4800元,残疾赔偿金35000元,交通费200元,精神损害赔偿6万元。
医院辩称,王红所在公司工作人员到医院联系体检事宜时,并明确告知要已婚妇女才能妇检及每项检查的意义。王红“婚否”一栏没有填写。负责体检的医生在发现检查单上注明有“妇检+白带+刮片”,就询问王红有无做过妇科检查,得到否定回答后,才给她进行妇检。事后进行处女膜修补术,这是简单的门诊手术,不存在住院治疗和休息,不存在伙食补助费、误工费、交通费,处女膜破裂后不存在残疾。
一审判决
被告:天河区岗顶某医院
事由:没有询问体检者王红是否有过性生活,就进行阴检,导致王红处女膜破裂。
法院意见:医生的过失行为,造成王红的身体组织器官受到损害,已侵害了王红的身体权。虽然医院对王红进行了处女膜修补术,承担了恢复原状的民事责任,但在传统意识形态观念里,处女膜具有道德意义,因此医院的行为已给王红心理上和精神上造成损害,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
判决:医院酌情赔偿王红精神抚慰金10000元。王红的其他要求未获法院支持。 (《信息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