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北京市卫生局对本市的39家三级医院急诊科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不少医院急诊科都存在应急能力不强的问题。《健康时报》为此发表了时评《急诊就该有个“急”的样子》(见2006年12月21日第396期1版——编辑注)。
时间对急诊病人的意义不言而喻。因此,保证急诊的速度,是提高质量的基本前提。
不过,对于任何事物的要求都不能是无条件的。要求急诊“急”没有错,但如果脱离了医院的自身条件,严格的要求是发挥不出作用的!
由于工作关系,突击检查那天,笔者正好也在值班,接受了部分的检查过程,其中检查组的一个提问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如果你们正在抢救病人,又来了一个需要抢救的病人怎么办?”
提问的目的显然是未雨绸缪,事实上,各个医院也都有相应的应急措施。但笔者以为这种对于急诊多重应急能力的要求,有些不切实际。
因为对于多数医院而言,夜晚值班,只可能派一组人员。要求各个急诊都有第二组甚至第三组的应急梯队,是不现实的。
试想一下,假如每个急诊都配备好几套急救人员的话,那么这些人必然面临下夜班休息的问题,大批人值班后休息了,意味着白天的工作人员必然减少,白天的工作质量必然减弱。
而且,配备人员过多,还必然导致单个人的工作总量下降。因为建立在应对特殊事件基础上的人员配置,平时肯定过剩。医生们都有体会,同时来好几个重病人的情况,好几个月未必能碰上一次,结果就是让很多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员,长期在一种“宽松”的“狼来了”的气氛中,反而会丧失急救人员应有的警惕。
所以,即使平时要求得再严,很多急诊也达不到社会对急诊要求的那种“急”。
如此,改变当前各个医院急诊各自为战的局面,像很多西方国家那样建立区域性的急救中心,才是真正提高急诊质量的必由之路!
所谓区域性急救中心,就是把城市划为一个个区域,在每个区域只建立一个急救中心,每个急救中心的辐射范围,根据交通状况大致设定在10公里左右,保证区域内的每个居民都能在较短的时间里,进入一家急救中心。
这样做的最大好处,就是便于集中优势资源,保证急诊的整体水平。同时,能够形成规模,规模大则对病人增减的应对弹性也增大,类似于抢救一个患者时,别的重病人怎么办的担忧也就不会存在了。这个经验无疑值得我们借鉴!(郑山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