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浙江省中医院9名患者输液后,分别出现不同程度的异常反应。6月6日,药品检验报告显示:患者使用的葡萄糖氯化钠(俗称“盐水”)不融性颗粒一项不合格,属于不合格药品,而该药是由石家庄第四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
这一消息引起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厂家的高度重视。
6月2日,石家庄第四制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总工程师和质检人员赶至杭州,听取浙江省中医院9名输液产生反应的患者、医护人员和医院以及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意见。初步调查显示:9名患者确实接受过葡萄糖氯化钠配伍的输液治疗,出现反应后,医院将患者使用过的葡萄糖氯化钠送药检所。药品检验结果:9名患者使用的葡萄糖氯化钠不融性颗粒一项不合格。由于患者使用的葡萄糖氯化钠是和其他药品一起使用的,9名患者出现的呕吐、大小便失禁、心跳加速、肝功能不稳定等症状到底是由含异物的葡萄糖氯化钠引起,还是患者在输液过程中药品间发生不相容性引发,目前还不能下定论。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做进一步调查。
浙江省中医院9名患者输液出现异常反应事件也引起河北省和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重视。6月7日上午,省市两级药监人员进入石家庄第四制药有限公司展开调查。据悉,药监人员在石家庄第四制药有限公司配合下,已经确定了与浙江省中医院9名患者输液出现异常反应事件相关的同一批次葡萄糖氯化钠的走向,石家庄第四制药有限公司已出面通知销售商召回该批次药品,就地封存。记者截稿时,调查组工作人员和石家庄第四制药有限公司质检人员正在对与出现异常反应相关的同一批次葡萄糖氯化钠的生产过程记录进行核查,希望查出出现不融性颗粒一项不合格的原因。
6月7日下午,石家庄第四制药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石四药已经将同一批次葡萄糖氯化钠送省药检所进行检验,不日就有结果。据介绍,为确保消费者用药的安全有效,石家庄第四制药有限公司目前正组织人员对所有产品的生产流程记录进行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