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林虹做手术的医院。记者陈军/摄
林虹就是在这里做的手术
手术中谁偷了我的骨髓
一场鲜为人知的“骨髓盗取”,一个医院公开的秘密,此后,“骨髓盗取”实施者升迁的升迁,执医的执医……本报记者前后花费近3个月时间,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本报呼吁有关部门本着对事实和法律负责任的态度,对这起“骨髓盗取”事件进行公开调查,同时,本报也愿意把此事件作为撩起医疗界黑幕冰山一角的序曲,继而开通相应热线电话024-86268636,征集类似新闻线索。
在即将得到真相的时刻,黑暗是如此扣人心弦,揭开黑幕,是我们共同的期待……
是一个匿名电话,使“骨髓事件”浮出了水面。
“我举报,在一所著名医院,一个著名医生盗取了患者的骨髓……”3个月前一个阴冷的午后,电话中传出这个低沉的男中音。
伴随着这名男子的叙述,一起骇人听闻的骨髓盗取案在我们面前拉开了帷幕……
一次计划———有人偷骨髓?
“这块髂(音“恰”)骨移植后,遗留在上面的‘针眼儿’将从此消失,进而达到‘查无实据’的效果,因此,这实际上是一次有计划的‘盗取’。”
举报者说,在沈阳医学院奉天医院(即沈阳市第八人民医院、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手外科,曾经收治过一名因车祸造成腿伤严重的患者。在一次手术中,患者被全身麻醉后,手术室突然走进一名其他科室的医生,这名医生手提特制针头。
毫无知觉,这名医生从患者躯体中抽取出相当数量的骨髓后离去,随后手术照常进行。
举报者说,这名手外科医生抽取出的骨髓,后来被其科室运用到“骨髓干细胞体外培养”实验中。
举报者说他是出于愤慨,才把听说到的内容和盘托出,并指明其间的利害关系:
一、这名医生在抽取骨髓前,并没有向患者家属打过招呼;
二、这名医生的行为,没有征得过患者本人的同意,相反,他选取特定时间———即患者麻醉后才实施抽取,其目的就是想使患者察觉不到,因此,该行为可以视为“盗取”;
三、为了掩盖自己的“盗取”行为,这名医生有选择地寻找特定部位来抽取骨髓———患者当时迫于病情,需要把左胯部的髂骨移植到小腿,这名医生的盗取行为就选择在左侧髂骨,目的是这块髂骨移植后,遗留在上面的“针眼儿”将从此消失,进而达到“查无实据”的效果,因此,这实际上是一次有计划的“盗取”。
举报者表达了自己的愤慨,“难道为了做实验,就可以干违法的事儿?”
在那个深冬,电话另一端这低沉的男中音,以及这令人心悸的“盗取”行为,一齐在记者心中定格,并延伸……
莫非真有如此恐怖的事情?
一种利益———众人被封嘴?
医院相关部门告诫医生要以医院大局为重,对外不声张,“这不明摆着吗,谁捅了此事谁就将受到处罚!”
2005年12月3日,记者来到了沈阳医学院奉天医院手外科。
这是一幢高为3层的灰色小楼,在楼外一块醒目的牌子上,记者发现了医院自定的工作准则:“利在一身而不谋,利在团队而谋之……”
记者了解到,沈阳医学院奉天医院手外科始建于1977年,1992年成立了沈阳市手外科研究所,1998年批准为沈阳市手外科医院,现在是沈阳市卫生系统一级重点学科,并已跻身全国优秀医院行列。
金字招牌吸引了无数就医者,即使是寒冬,记者仍旧可以在病房里看见医生护士忙碌的身影。在这一天,记者并没有发现有关“盗取骨髓”事件的蛛丝马迹。
12月4日,记者再次来到该医院。叹息、摇头、欲言又止,这是手外科的部分医生和护士面对记者时的神情。
一名手外科医生证实了在手外科确实发生过“盗取骨髓”一事,“患者是个女的,这不会有错,不过已经了结了!”
在这座3层楼的手外科病房里,虽然“盗取骨髓”一事已得到初步证实,但仍旧没有人愿意多发表观点,更没有人愿意多进行介绍。
到底是什么堵住了众人的嘴呢?
12月5日,有手外科医生向记者建议,可以去其他科室了解此事,“医务科已介入过了,这事儿全院里有很多人知道,已是个公开的秘密!”
12月6日和7日,记者在奉天医院其他科室采访中发现,确实有很多医生、护士知道此事。
一名医生说,针对骨髓盗取事件,医院相关部门曾通过不同渠道,告诫医生要以医院大局为重,对外不声张,“这不明摆着吗,谁捅了此事谁就将受到处罚!”
此后,一直到春节后,记者10余次往返于沈阳医学院奉天医院试图找到“骨髓事件”中的患者。直至今年2月18日,记者终于得到“骨髓事件”中的患者林虹的联系方式。
一人痛苦———无法坐起来!
左腿的小腿部呈深褐色,一条长达7寸的疤痕清晰可见,小腿的肌肉坚硬如石,“你掐一掐,我根本不感觉疼!”
2月20日,记者来到林虹家。并不宽敞的屋子里,林虹独自“霸占”着一张硕大的床,左腿支在半空,“根本就不能动弹!”她说。
记者看到,林虹左腿的小腿部呈深褐色,一条长达7寸的疤痕清晰可见,手指按上去,可以感觉到小腿的肌肉坚硬如石,“你掐一掐,我根本不感觉疼!”林虹说,就是这个左小腿在两年前的车祸中受了重伤。林虹讲述了“骨髓事件”的整个经过———
2004年年初,林虹在沈阳市沈河区发生车祸,随后被120送到了附近一大型医院。
该院作出的诊断为“左小腿不完全断伤,左胫骨骨折(开放性),左距骨完全脱位(开放性)”,该院医生给予的治疗方案是截肢!
林虹及其家属当即拒绝这一救治方案,并慕名来到沈阳医学院奉天医院手外科,她入院后被安排进了手外3科,主治医生为田某。
在林虹家的病床边,记者发现两摞数十张X光片,林虹说,至2004年底,林虹先后进行了数十次手术,其中全麻手术7次,“但治疗到最后,八院却说治不好了……”
通过在全国范围内遍访名医,北京一著名专科医院的医生李某为林虹制定了具体的手术方案:从左胯部取下一块髂骨,然后将其移植到坏死的左小腿距骨上。
2005年2月25日,李医生由北京来到八院,26日为林虹实施了手术,术后当日返京。“手术进行得很顺利!”这是李医生临走前留下的话。
但让林虹没有想到的是:这次手术后,她竟然再也没有力气坐起来了。
一个说法———骨髓搞科研!
“手术时没经你同意,在给你妻子麻醉后,从她身上抽取了一定量的骨髓,你放心,抽点儿骨髓不会对身体造成伤害的……”
手术之后一个月,有关“骨髓被盗”的说法陆续传到了林虹的耳朵里。于是,她禁不住致电北京的李医生进行了询问。
“李医生非常惊讶,表示根本不知道此事!”林虹说,之后她把怀疑的焦点转向了主管医生田某,“手术时他也在场,不可能不知道这事儿……”
然而林虹得到的仍旧是否定回答。
记者随后与田医生进行了接触,“林虹确实问过我骨髓被盗的事,但我当时真的是不知道,而且这种事儿也是前所未闻的。我向林虹分析了两种可能,一是纯属谣言,再一个就是在我和李医生进行手术准备时,有人乘我们不在手术室之机,暗地里实施了骨髓盗取……”
林虹的猜忌并没有中断,她让家属暗中进行调查,并请专家为自己检测,“但始终找不出相应的证据,身体上也没有痕迹(抽取骨髓后遗留的针眼儿)!”
猜忌就这样一直持续着,直到2005年7月17日。
据林虹的丈夫讲,这一天中午,他突然接到医院手外科研究所所长蔡林方的电话。次日早晨,林虹丈夫来到蔡林方的办公室,蔡所长说:“手术时没经你同意,在给你妻子麻醉后,从她身上抽取了一定量的骨髓,今天我补充一下这事儿,你回去后可以让妻子多喝些补药,你放心,抽点儿骨髓不会对身体造成伤害的……”林虹丈夫向记者复述当日的情景,并讲述了他们之间的对话———
问:是谁(具体)实施的?
答:刘伟。(记者注:手外2科原副主任医师)
问:抽了多少?
答:20毫升。
问:都干什么用了?
答:搞科研了。
林虹丈夫随后从蔡林方办公室出来,径直找到了刘伟———
问:你是不是抽了(我妻子的)骨髓?
答:是。
问:谁让你干的?
答:是公派!
问:到底是谁?你具体点儿。
答:那还用问吗!
问:是老蔡吗?
答:是!
林虹丈夫称,回去后并没有把真相告知妻子,但在两天后,蔡林方却主动找到林虹,向其承认了盗取骨髓一事并请求原谅。
一份协议———骨髓的价值?
“甲方因抽取骨髓行为补偿乙方×万元(人民币)一次性了结,此后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按照林虹从蔡林方那里得到的说法,刘伟抽取骨髓的部位确实是左侧髂骨,时间是在
手术前全身麻醉后,此时田医生与李医生正在手术室外进行手术准备。
“但手术室当时还有其他医生,比如麻醉师、护士等,因此刘伟的行为就传了出去,只不过大家都不敢对外声张……”林虹说。
但随着此事在医院内部越传越广,蔡林方意识到了此事非同小可,才主动找到林虹,“他表示愿意给予我物质补偿,但条件是别对外声张……”
林虹当时拒绝了蔡林方的要求,“我表示一定要讨个说法……”
2005年7月26日,林虹与丈夫找到沈阳医学院奉天医院的另一名院长,向其陈述此事,对方答复“会尽快给个说法”。
8月1日,这名院长在电话中再次向林虹承诺“很快会有说法……”
8月2日,这名院长把林虹引见到院医务室,林虹随即提出了自己的要求:以书面形式说明骨髓的用处;以书面形式进行道歉;处理相关责任人,赔偿50万元。
8月3日,蔡林方和医务室工作人员来到林虹家进行当面道歉,并表示愿意赔偿3万元了结,林虹没有接受。
8月5日,当林虹再次与医院联系时,医院突然变脸,表示赔偿款只能这么多,其他要求无法满足。
“我这时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如果医生自己不承认的话,我这一方面是提供不出有力证据的啊……”林虹说。
林虹于是决定,不惜代价先拿到证据再说。
8月6日至8月29日,林虹又数度与医院进行接触,在一再退让的情况下,接受了院方“赔偿×万元一次性了结”的要求。
8月30日,林虹去医院取回了赔偿款,以及一份医院拟订的协议书。
她至今还保留着院方的赔偿款以及当时装钱的信封,“这些都是证据,我是不敢乱动的!”
记者看到,信封一共有4个,其中两个有“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市手外科研究所”字样。
记者同时看到了一份电脑打印出来的“协议书”———
2005年2月26日甲方(蔡林方)在为乙方(林虹)做“取髂骨植骨术”时未告知乙方在其髂骨处抽取骨髓16毫升用于科研。为此,双方经协商依据法律规定达成协议如下:
一、现乙方的身体未因抽取骨髓而发生任何不良后果。即此行为未对乙方造成人身伤害,植骨手术的预后与此行为无关。
二、甲方因抽取骨髓行为补偿乙方×万元(人民币)一次性了结,此后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三、乙方收到补偿款后,自愿放弃其他民事权利,不再以任何形式追究甲方的责任。乙方遵守诚信原则不再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四、双方一致认为,上述条款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重大误解及显失公平之处,是双方共同意愿真实表达且属平等自愿行为,不得反悔。
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协议书”的签订时间是2005年8月30日,上面有蔡林方的亲笔签字。
一道谜题———10毫升?16毫升?
“他没有因盗取我的骨髓而受到处罚,相反还由副主任升迁为主任,并且从手2科调到手3科直接主治我,这叫我怎么能接受呢?”
“协议书”签订后,林虹仍留在医院治疗未愈的腿伤,“我想等到伤愈后再跟医院理论……”但接下来发生的事,却令林虹有些紧张。
林虹的主治医生田某因事调离了沈阳医学院奉天医院,经安排,林虹的主治医生竟然换成了刘伟,“他没有因盗取我的骨髓而受到处罚,相反还由副主任升迁为主任,并且从手2科调到手3科直接主治我,这叫我怎么能接受呢?”
与此同时,林虹的腿伤却丝毫不见好转,“我怀疑与被抽取的骨髓数量有关,大概比协议书上所写的16毫升要多……”,于是在不久后,林虹就办理了出院手续。
2006年2月21日,记者以林虹家属身份,来到了医院手外科,在病房3楼,与蔡林方进行了对话,以下是录音整理———
问:你们做髂骨(移植)时(如果)不抽骨髓,大概就不会影响(骨头生长)了吧?
答:(放心吧)没有事!
问:你们(当时)到底抽了多少骨髓?
答:10毫升!
问:她(脚上的骨头)到底还能长不?
答:能!
问:得啥时候能长呢?
答:一年吧!
问:那你们(医院)还有什么招儿能帮她不?
答:没招儿!
问:如果你们(医院)不(私自)抽骨髓,她的骨头是不是能长得快点儿啊?
答:恩!
问:我们家现在怀疑你们(医院)所说的抽取骨髓数量,你们当时到底抽了多少骨髓?
答:是……是12毫升……
问:这怎么两分钟没到,你说的骨髓数量就有变化了呢?
答:……(放心吧)脚不会有毛病的!
记者随后来到刘伟办公室,继续就骨髓一事与刘伟进行了接触,以下是录音整理———
问:抽骨髓的行为是你实施的,你应该记得你当时到底抽了多少骨髓,你告诉我一个实数?
答:(应该是)10毫升!
问:我刚才可问过蔡所长了,你们说的数量可是不一样啊……
答:其实抽多少(骨髓)对人体(的影响)是没什么区别的!
问:(既然没有影响),你当初抽骨髓时为什么不告诉当事人呢?
答:这是院方的意思……
问:你(的意思是)说你自己没有责任了?
答:你们说有(责任),那我就有!
记者的采访中,刘伟与蔡林方前后的回答骨髓数量仍旧是自相矛盾,当时院方到底盗取了多少骨髓呢?
一个思考———科研骨髓自行解决!
“实验一旦成功,对扩大医院在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内的知名度、提高经济效益,都会起到很大的作用……”
在举报者的电话中,他透露院方盗取骨髓的目的是进行“骨髓干细胞体外培养”实验。记者咨询相关专家,得知此实验确实是世界热门课题,多家大型医疗机构都在开展此实验。
据了解,“骨髓干细胞体外培养”实验的内容,就是把从人体抽取来的骨髓进行分离,经过实验分离出干细胞,干细胞是一个原始细胞,它还可以分化成多个组织细胞,例如神经细胞、骨细胞、肌腱细胞、血管细胞等组织细胞,一个干细胞可以分化成若干个组织细胞,把这些组织细胞再注入人体,可以治疗白血病、下肢缺血性疾病(如下肢动脉硬化、糖尿病足)等。
“实验一旦成功,对扩大医院在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内的知名度、提高经济效益,都会起到很大的作用;另外,还可以提高医生个人的国际影响、学术地位。至于物质回报那更不用说了……”这名专家说。
来自中华骨髓库辽宁分库一名工作人员的说法,各医院进行“骨髓干细胞体外培养”实验所需要的骨髓,都是医院自己解决,“与骨髓库不发生任何关系,至于医院怎么解决,那就不清楚了……”
“利在团队而谋之”,这个沈阳医学院奉天医院手外科的准则依然清晰。然而,患者林虹的利益又在哪里?(文中涉及患者为化名)
本报记者萧暮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