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相信患者死亡后,医院的收费明细账单上却仍在收取费用的事吗?不仅有床位费,还有换药、点滴甚至是手术费等共计一百多项费用。这件蹊跷事儿前一段时间发生在齐齐哈尔建华厂医院。
2月20日,据死者蒋志华的家属刘先生介绍,2005年11月5日8时30分左右,蒋志华夫妇因天然气突发爆炸引起大面积烧伤送到齐齐哈尔市建华厂医院治疗。
11月6日,患者蒋志华入院24小时后,医院给其下达了“死亡通知书”。
蒋志华的爱人李女士随着病情的变化,转到了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治疗,正当她刚刚做完双手植皮大手术时,11月28日,建华厂医院的律师来到医院送达起诉状。
记者看到这份“起诉状”上写着:“2005年11月5日7时50分左右,被告家液化气发生爆炸,被告夫妻两人烧伤,送入原告方抢救治疗,被告蒋志华95%烧伤,在抢救中死亡,共计费用9809.84元,只交1000元住院费,尚欠8809.84元。被告百般拒交住院费……故诉之贵院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望给予支持。齐齐哈尔市建华厂医院,2005年11月28日”
蒋志华的家属接到诉状后立即前往医院结算,当明细单打出后,他们发现除去11月6日床位费、取暖费、手术费共计1000元的费用外,11月8日到11月18日患者死亡后显示了一百多项的费用,床位费和取暖费从11月6日一直收到11月18日。11月9日15时37分27秒收取了411.5元手术费,11月10日于7时59分50秒和8时01分06秒分别收取了95次共计190次的烧伤换药处置费和烧伤抢救处置费合计2200元。11月18日9时18分36秒收取处置费800元。
在明细一栏“接瓶费”中显示,共接点滴32瓶。家属质疑,患者在住院仅24个小时的时间里能否注射32瓶点滴?如果在24小时内注射32瓶点滴,对患者的生命有没有危害?
而在病人的医嘱中显示,在病历当中只有一次手术的记载,并由家属签字。家属质疑,那么,多出的11月9日的手术费411.5元是给谁做了手术?
死者家属说:“为了挽救亲人的生命,我们花多少钱都认账,关键问题是病人已经在11月6日死亡,为何在死后长达12天中还进行点滴、手术、烧伤处置?”
20日,记者来到了齐齐哈尔市建华厂医院,烧伤科护士长解释说,住院的床位费和取暖费是电脑自动上账的,其他费用是人工键盘操作上的,多出来的床位费和取暖费以及多算的费用可以退回。
死者家属说:“院方说得如此简单,为何还要动用司法程序讨要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