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在接受采访时指出,新一轮医改的最大障碍是“既得集团的利益”,“那些赚钱的药厂、医院还有一些政府部门的官员,他们对整个医疗体制的影响非常大,有点类似于处在垄断的地位上。如果能够突破这个障碍的话,所有的问题都不是那么难,都不是没有办法解决”。
既得集团肯定希望维护既得利益,这几乎是人的本能,因而重要的不是停留在予以谴责上,而应当通过制度设计截断其与不道德获利间的通道。
“那些赚钱的药厂、医院还有一些政府部门的官员”所以能成为既得利益者,很大程度上与原先的医改方案由卫生主管及其他政府部门制定,医改由这些机关主导有关。正如唐钧所言,“你到下面去和卫生局的官员一起讨论问题,他们总是自然而然地说医院就是我的亲儿子。”在这样一种利益格局中,卫生部作为“中国所有医院的总院长”,“屁股坐在了医院的一边”,“代表的是医院的利益而不是老百姓的利益”,也就毫不奇怪。而医疗市场化与产业化能够减轻财政压力,政府自然也会倾向于同意这样的方案。
业已施行的医疗体制改革所以失败,说到底是因为片面维护医疗卫生部门与政府的利益,漠视百姓的就医权利与经济利益,这可以说是由与医疗单位利益攸关的卫生主管及政府部门制定医改方案、主导医疗体制改革的必然结果。
正因为如此,新的医改要能成功,首先必须改变由卫生主管部门制定医改方案、主导医疗体制改革的现状。而制定新的医改方案的适格主体应该是像中国社会科学院或国务院研究中心这样的地位相对独立的研究机构。这些相对独立的研究机构不单对国内外医疗体制及改革素有研究,更能跳出利益之争,因而能够制定与提交更为公正而合理的医改方案,力求在医疗单位、政府部门与百姓之间维持利益平衡,兼顾各方利益,并对弱势群体有所保护与倾斜。在此基础上最终确立的医改方案无疑更能接近于获得成功。
将新的医改方案制定权移交给相对独立的研究机构,并在民意代表机关监督下施行,所体现的实际就是对于行政权力的制约原理。其实,不单是对于卫生主管部门的权力,所有人民授予的权力均应受到有效牵制,才能确使权力真正为民所用。这应该也是先前的医改方案所以失败给人们的启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