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开始,国家发改委将与卫生部合作,选择部分政府定价药品,从出厂定价到医院终端售出进行全程监控,严格控制其出厂价格,限制进入医院差价率。这是国家发改委为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将要推出的系列措施之一。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医药处处长郭剑英13日在“2005中国医疗机构改革·首届医院品牌与发展论坛”上,介绍了国家发改委为控制医疗费用上涨,满足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的基本思路:
加大政府投入,健全医保体系;
从制度设计上切断医药之间的经济联系;
对药品价格实行严管;
严格医药流通领域市场准入标准,培育市场竞争机制。
·不把公立医疗机构盲目推向市场
他说,造成医药费用持续上涨的主要原因是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改革在思想认识上有偏差,公立医疗机构不自觉地走上市场化运作的模式,不利于控制医疗费用上涨。医药利益挂钩是导致群众看病贵、药价高的体制性原因。
·药店、医院必须销售常用廉价药
他认为,不合理用药以及乱检查、乱收费,是当前群众承担较多不合理医药费用的一个重要因素。药品绝对价格水平虽高,但走势是下降的。同期医院人均门诊费用年均上涨8.2%,人均住院费用上涨8.6%。药价和医药费用走势相背离,说明影响医药费用的因素很多。
另外,大多数群众没有医疗保障措施,需要自行负担全部费用,也是群众感觉看病贵的重要原因。我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1.3亿人,加上公费医疗人员,不足2亿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约1.6亿人。城市居民的44.8%、农村居民的71.9%没有任何医疗保障。医疗救助制度尚在试点阶段。
同时,政府监管的体制、形式、方法和手段还不适应、不完善。绝大部分药品已在市场上形成了高价,政府在后面进行降价,阻力非常大。
为此,国家发改委在宏观上将采取的措施是:
不把公立医疗机构盲目推向市场,不照搬企业模式;
政府集中财力办好公立医疗机构,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医疗服务市场,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推进医药分业;
逐步扩大医保覆盖面;
发挥医疗保险对医疗费用增长的制约机制;
大力整顿药品生产和流通秩序,限制和淘汰一批制药和流通企业;
建立医疗机构必备的常用廉价药品目录,指定常用廉价药品生产企业,规定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必须销售常用廉价药品;
切实规范医疗服务中的诊疗和用药行为,规定医生必须用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不得使用药品商品名。
·大型检查费用降价 技术服务提价
郭剑英还透露,明年将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提高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降低大型检查收费标准。但提高技术服务价格的前提是降低药价和药品加价率。 (记者姬薇)